政府采购“效率”为先
政府采购效率问题一直备受各方关注,我区政府采购中心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,加强各采购环节,互相协调、互相配合,努力构建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,切实做到政府采购“效率”为先。
一项完整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包括多个环节,各个环节都要体现政府采购“效率”。一是在采购初期主动介入:采购中心接受采购单位的采购申请时,协助采购单位审核采购预算、积极沟通技术参数,及时发布采购信息;二是在开标时节省时间:采购中心将原先的供应商资格后审,更改为目前的报名时资格预审,资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,亦有利于及时把握参与该项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。三是及时跟踪中标供应商的履约验收的情况,督促中标供应商及时签订供货合同,验收确认后,及时沟通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项目资金,确保整个过程规范有序。
通过在各个环节互相协调、互相配合,我们将我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提升了一个新水平。 |